


臺中市政府觀光局宣導民眾注意旅遊安全及旅遊住宿時應選擇合法旅宿,切勿入住日租套房等非法旅宿
2025.03.17 (一)00:00 ~ 2025.06.17 (一)23:59
全校公告
- 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24及第25條規定,經營旅館及民宿業務,應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登記並領取登記證及專用標識後始得營業,倘未申請取得旅館業或民宿登記證,則屬非法旅宿經營樣態。
- 另依據交通部觀光局99年12月29日解釋函略以:「…其以不動產租賃方式經營,提供旅遊、商務、出差等不特定人,有日或週之住宿或休息事實而收取費用營業者,核屬旅館業務之營業行為,應依法取得旅館業登記證,始得經營。」,爰「日租套房」即為非法經營之旅館。
- 合法旅宿舒適、安全、有保障!旅遊住宿請認明合法旅宿登記證,查詢合法旅宿請上交通部觀光署旅宿網(https://www.taiwanstay.net.tw/)。
- 日租套房等非法旅宿場所潛藏公安危險及衛生漏洞,為保障自身住宿安全與權益,外出旅遊住宿請選擇合法登記之旅館或民宿。
- 如發現日租套房等非法旅宿,可向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提出書面檢舉,經查證屬實,將發放檢舉獎金,詳情請見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網站(https://www.tourism.taichun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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