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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甲大學

低收入戶免費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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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戶免費住宿

112年度第2學期申請時間:113年1月15日至2月15日

逢甲大學福星校區住宿補助(不含精采、包租宿舍)
唯112-1學期成績每科需達60分(新生與轉學生除外)

申請資格

1 福星校區營運管理中心住宿規定,宿舍申請時段(7/4-7/19、8/15-8/22)
2 若有住宿問題,請洽福星校區營運管理中心(04-2451-7250 分機86001~86008),或洽詢信箱 shs@fcu.edu.tw。
3 申領住宿補助者,當學期須完成服務學習環保30小時。地點在福星校區。

申請方式


業務承辦人

張興華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