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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甲大學

低收入戶免費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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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戶免費住宿

115年度第1學期申請時間

第一階段:115年5月1日至6月30日(已申請到男女生宿舍之學生)
第二階段:115年8月1日至8月31日(已申請到男女生宿舍之新生、轉學、復學的學生)

申請資格與方式

1.有關福星校區住宿問題,請諮詢福星校區營運管理中心(04-2451-7250 分機86001-86008)。
2.福星校區之低收入戶學生可申請免費住宿(只限男女生宿舍),惟前學期成績平均需達60分(新生與轉學生除外),且需在福星校區服務時數30小時。
3.學生之低收入戶資格於開學日當月實施複審前喪失或被取消,應主動至生活輔導組取消申請並繳回已減免之住宿費金額。
4.符合資格者每學期均須重新提出申請(與就學優待申請系統自動連結),並主動通知生活輔導組承辦人(分機2518)確認是否完成申請。

業務承辦人

張興華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