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1就學貸款-大一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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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就學貸款-大一新生

對象:大一新生(不含進修學士班新生)

110 學年第 1 學期臺灣銀行對保申請辦理日期:8 月 2 日 - 9 月 6 日
110 學年第 1 學期學校線上申請日期:8 月 2 日- 9 月 6 日
住宿保證金不是申貸項目。

步驟一:臺灣銀行對保

步驟二:校內線上申請

注意事項

常見問題

常見問題

Category

就學貸款資格

申貸項目

  1. 學費+雜費之金額
  2. 書籍費:每學期3千元
  3. 宿舍費:住學校宿舍者依住宿費金額申貸,校外租屋者依當學期租屋金額申貸,最高3萬 元。已申請免費住宿者不得申貸
  4. 學生團體保險費:實際繳納之金額
  5. 海外研修費:每年一次,最高44萬元,獲得教育部學海飛颺或學海惜珠獎學金並在國內外大學 修讀學位學生
  6. 生活費:當年具低收入戶證明之學生最高申貸4萬元、中低收入戶之學生最高申貸2萬元
  7. 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實際繳納之金額
  8. 貸款金額不可超過「學雜費繳費單」右上角「就學貸款可貸金額」。

臨櫃注意事項

  1. 學生本人及私章、身分證、就學貸款申請書。
  2. 學雜費繳費單(住學校宿舍需申貸宿舍費者需攜帶住宿繳費單)
  3. 首次對保:未成年學生,需會同法定代理人(父母)擔任保證人,學生已成年,則只需1位保證人。攜帶其私章、身分證至臺灣銀行辦理;需繳交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 (同一教育階段只需繳交一次) 。

My FCU 線上申請

個人專屬NID帳密登入

桌機:MYFCU 逢甲人資訊服務入口→左上角九宮格圖示選單→獎助資訊→就學貸款線上申請
手機:下載『行動逢甲 2』APP→MYFCU→左上角九宮格圖示選單→獎助資訊→就學貸款線上申請

※學校存執聯(第 2 聯對保單)無須繳回學校,學生自留即可。

經學校審核抵扣學雜費後,如有差額需繳費者

於校內申請後 3 至 5 個工作天,由下列繳費方式擇一繳款

桌機:學雜費補單申請系統下載後,於繳費截止日前至各地台新銀行、網路 ATM 轉帳、實體 ATM 轉帳繳納。
手機:下載行動逢甲 2 App 安裝後,點選 MyFCU→行動 e 製單→選取便利超商選項產生條碼,於繳費截止日前,至便利超商繳費。

經學校審核抵扣學雜費後,如有差額需繳費者

於校內申請後 3 至 5 個工作天,由下列繳費方式繳款

請於繳費期限內,選擇下列任一方式:
1 桌機:請進入MyFCU並搜尋E製,即可找到行動E製單,進入繳費選擇→學雜費差額請選擇註冊繳費單(若是校內住宿費差額,請選擇校內住宿費)→ 選擇繳費方式中的ATM或便利商店
2 手機行動逢甲APP之行動E製單服務,進入繳費選擇→學雜費差額請選擇註冊繳費單(若是校內住宿費差額,請選擇校內住宿費)→ 選擇繳費方式中的ATM或便利商店

台銀對保申貸項目金額請依據繳費單相對應項目金額填寫
學雜費欄位金額:請將學校繳費單之學費與雜費金額相加填入
實習費欄位金額:請勿填入金額(學校無實習費收費項目)

情境1:繳費單有行政院補貼校內住宿費金額

範例:學校住宿費需申貸時請填入繳費單住宿費及行政院補貼校內住宿費項目金額並點選校內

 

 

情境2:學生校外租屋申貸住宿費

學生台銀對保時,無需攜帶租賃契約證明,待學校審核核撥住宿費時,學校會另行通知繳交

範例

情境3:繳費單有就學優待學雜費減免金額

範例

住宿、書籍、生活費核撥注意事項


就學貸款還款注意事項


家中主要經濟來源,受到法定傳染病疫情影響之學生


有還款困難並符合規定者,可向臺灣銀行申請緩繳貸款本金或延長還款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