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團體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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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團體保險

富邦人壽學生團體保險給付項目:意外傷害事故的門診、住院一天以上(疾病及意外,住院皆可申請)、初次罹癌、重大疾病、燒燙傷、殘廢、身故、集體食物中毒等。(上述詳細內容可參考保險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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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期限、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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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保險權益


保險公司理賠給付


注意事項:

意外(車禍、運動受傷)與疾病(門診或住院)

1. 意外(車禍、運動受傷)
(1) 車禍 : 警察登記聯單( 影本即可,可視情況附上)。
2. 疾病
(1) 門診限制: 非意外造成的門診醫療(如:感冒、蛀牙)不予理賠。
(2) 住院要求: 疾病理賠須住院一天以上方可申請。 (急診室留觀非住院)
(3) 理賠項目: 包含初次罹癌、重大疾病、燒燙傷、失能、身故…等。
(4) 癌症申請: 請另附病理切片及相關檢驗報告。
(5) 其他資料: 檢附資料與意外件要求相同。
3. 其餘未盡之事宜,悉依保險單條款為依據。

休學生加保平安保險費繳費系統

休學生保險費繳費

休學生欲加保可利用此系統繳費,不用親自到校繳費
114學年度第2學期休學生保險費繳費於2月23日起至3月24日截止

業務承辦人

伍珏蓉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