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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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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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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假:須提供相關證明
病假:二日以內者,醫療單位之診療單;超過二日者,由醫療單位開具之診斷 證明書
喪假:學生直系親屬死亡得以訃文或死亡證明書申請喪假,每一個案之請假天 數,累積以一週為限
公假: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須由承辦單位統一作公假申請
1.代表學生參與學校各級會議,與學生會正式選舉活動者
2.參加體育教學中心主辦之全校性比賽,或代表學校參加校外之正式比賽(活動)者
3.代表國家參加比賽或活動者
4.有關兵役事項必須接受徵召者
5.基於法定義務執行公民責任者
6.因公或義行負傷,與配合校園安全需要者
懷孕假:學生因懷孕請假者,如產檢、安胎,應檢具證明文件辦理請假
分娩假:持嬰兒出生證明書請假,以42日內為限。因配偶分娩者,給陪產假三日,得分次申請。但應於配偶分娩日前後三日內請畢,例假日得順延之
育嬰假:限哺育三歲以下幼兒(須因幼兒醫療照顧、預防接種及無親屬托育等相 關事宜),應檢具幼兒相關身分證件請假
流產假:持醫院診斷證明書請假,懷孕未足8週者得請假5日,足8週未足12週者得請假7日,足12週以上者得請假20日
生理假:女性學生因生理日致就學有困難者,25天內至多給2天
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假:事前提供村里長證明,辦理請假
學生本人結婚者,以事假辦理,給予事假一週
心理假:因心理或精神不適,致上課有困難者,得提出申請,每學期以3天為限。請假日數累計2天者,應由導師優先關懷,必要時轉介至諮商輔導中心;欲請第3天者,須檢具醫療院所或相關輔導機構等證明。
學生可請公假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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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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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假日期起三天內要完成請假(不含非工作日)
因故無法登入請假系統時,請至生活輔導組洽詢所屬生活導師協助請假
生活導師可以協助學生請假的時限,為請假日期起一個月內為限
只有直系親屬死亡得以訃文或死亡證明書申請喪假,每一個案之請假天數,累積以一週為限
送出假單後才發現填錯請假日期或假別時,請至生活輔導組洽詢所屬生活導師協助,依學生狀況填寫申請表
上傳證明文件時,建議將照片檔轉成PDF檔後再上傳(檔案勿太大),避免上傳失敗
學生請公假時,須由教學、行政單位之教職員申請
公假之代表學校的定義:參加教育部主辦或委辦之比賽(活動)、經校內公開遴選代表學校參加校外之正式比賽(活動)者,且每場競賽至少3間學校(含)以上參與;學生出席國際會議需至少3個國家/地區(含)以上(含臺灣地區)代表參與
代表學校參加校外之正式比賽之公假所附證明文件:校內公開遴選的文件,主辦單位公告之比賽(活動)辦法
事、病假教師已批核,若需更正時,請填寫附件7『學生假單更正申請表(教師批核)』,送交任課老師簽名,完成後送交生活導師簽核後,交給生活輔導組學生請假業務承辦人辦理即可填寫附件7『學生假單更正申請表(教師批核)』,送交任課老師簽名,完成後送交生活導師簽核後,交給生活輔導組學生請假業務承辦人辦理即可,若要更正,請填寫學生假單更正申請表(教師批核),送交任課老師簽名,完成後送交生活導師簽核後,交給生活輔導組學生請假業務承辦人辦理即可
事、病假教師未批核,若需更正,則不需要寫申請表,請生活導師協助刪除後,依學生實際狀況再重新請假即可。
喪假、懷孕假、分娩假、育嬰假、流產假、生理假、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假、心理假,若需刪除,學生須填寫學生假單更正申請表(系統批核),請生活導師協助刪除後,依學生實際狀況協助請假
喪假、懷孕假、分娩假、育嬰假、流產假、生理假、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假、心理假,若需修正,學生須填寫學生假單更正申請表(系統批核)送交生活導師簽核後,再交給生活輔導組學生請假業務承辦人辦理即可
學生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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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甲大學學生請假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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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請問生理假及公假是否可以事後補請假
Q.
親人死亡欲請喪假時,發現不在請假原因的選項內,請問該如何處理
Q.
微學分請假與一般學生請假系統相同嗎
Q.
上線至請假系統完成請假並將資料送出後,發現請假「假別」及「請假日期」誤植,而現行學生請假系統並沒有刪除的功能,請問該怎麼做
葉展銘先生
407102台中市西屯區文華路100號 行政二館1F 生活輔導組
08:00-12:00、13:00-17:00
04-24517250 分機2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