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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就學貸款-舊生

對象:舊生

一、111學年第2學期就學貸款辦理日期:。
臺灣銀行對保:112年1月16日~112年2月6日。
學校校內線上申請:112年1月15日~112年2月9日。
二、有關於就學貸款之住宿費、書籍費與生活費,經學校審核後於開學後,學校會以代墊方式陸續核撥給同學。
三、臺灣銀行開放手機簡訊核驗之線上申貸。適用對象:同一學程同一學校前學期就學貸款銀行已核貸及借款人、
保證人之姓名、身分證字號與戶籍地址未變更之同學 (延畢及欲申貸生活費、海外研修費者不適用此方式)。
四、延畢生與加選學分費想申貸者,請於112年2月6日前至生活輔導組申請後,再至台灣銀行辦理對保。

步驟一:臺灣銀行對保

步驟二:校內線上申請

住宿、書籍、生活費核撥及就學貸款相關注意事項

常見問題

類別

可申貸項目


申請資格


臺灣銀行臨櫃對保時所需相關文件


臺灣銀行就學貸款入口網

就學貸款相關訊息可參考臺灣銀行就學貸款入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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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存執聯(第 2 聯對保單)無須繳回學校,學生自留即可。

經學校審核抵扣學雜費後,如有差額需繳費者

於校內申請後 3 至 5 個工作天,由下列繳費方式擇一繳款

桌機:學雜費補單申請系統下載後,於繳費截止日前至各地台新銀行、網路 ATM 轉帳、實體 ATM 轉帳繳納。
手機:下載行動逢甲 2 App 安裝後,點選 MyFCU→行動 e 製單→選取便利超商選項產生條碼,於繳費截止日前,至便利超商繳費。

學雜費、住宿、書籍、生活費注意事項


就學貸款還款注意事項


2020/7/22 起已屆還款期之學貸戶可申請新寬緩措施


家中主要經濟來源,受到法定傳染病疫情影響之學生